川卫办发〔2009〕193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启动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的公告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厅注册医疗机构、省中医药管理局注册医疗机构、卫生部在川医疗机构:
为方便新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首次注册,经研究决定,省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从
特此公告。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启动 护士 首次执业 公告
抄送: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四川省卫生厅办公室
川卫办发〔2009〕193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启动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的公告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厅注册医疗机构、省中医药管理局注册医疗机构、卫生部在川医疗机构:
为方便新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首次注册,经研究决定,省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从
特此公告。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启动 护士 首次执业 公告
抄送: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四川省卫生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