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同时提出,要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再支持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1-3所。
此外,根据这一《实施方案》,我国还将在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但基层医疗机构薄弱、投入少,与群众需求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由于缺少农村卫生室,农民看病往往要赶往县医院甚至省城医院,费尽周折,又贻误病情;而在城市,一些社区卫生机构也因为财政投入少、缺少骨干医务工作者等原因,呈现条件差、患者少的状况。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肿瘤科主任林洪生表示,基层医疗机构多了,看病水平提高了,老百姓就会少受“东奔西跑”之苦,城市大医院也不会人满为患。
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还提出,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