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士临床输血操作规程
一、输血申请
1.在确定输血后护士应持 《输血知情同意书》、《医疗用血申请单》、《航天中心医院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申请输血。所有第一次输血的病人应同时送血标本。
2.送《输血知情同意书》时应注意医生及病人是否签字,是否已抽取输血前九项,如果不是,护士应提醒医生补全手续。
3.《医疗用血申请单》及《航天中心医院输血申请单》中各项应填全,尤其是血型、血常规、身份证号或出生日期、申请输血时间等应填全。
4.当病人本次住院第二次输血时只送《航天中心医院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
二、病人血样采集
1.确定输血后,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到病人床前,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然后采集血样。
2. 标签上的号码(条码)、病区、病室、姓名、应与申请单一致。
3. 配血试验用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4. 由护士送申请单及血标本。
三、取血
1. 护士凭《取血单》取血。
2. 取血时应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共同核对:
1)发血单内容与血袋标签内容是否一致,包括病区、床号、患者姓名、血型、病案号、血袋血型、流水号、条码号、保存期等。
2)保存血液外观正常,是否有破损、溶血。
3)配血试验结果无误。
3. 在发血单及相应登记本上签字。
4. 第一次取血的新护士应在其老师的带领指导下取血。
四、输血
1.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发血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2.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发血单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存。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须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中间应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病人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浓缩血小板时,观察病人无不良反应后,应以病人耐受最快速度输注。
五、输血后
1.输血后的血袋应放在专门的容器内至少保存1天后再放入污物袋内处理。
2.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病人应向输血科报告,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反还输血科保存。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封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