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查房的时间及组织
护理查房时间的安排
护理部及护理单元按照规范要求,遇到特殊病例可随时安排护理查房。三级医院护理单元应每月进行护理业务查房两次(包括临床查房、特殊病人的个案查房及教学查房),可根据需要进行安排。病情稳定的病人,查房前24—72小时内应确定所查的病人、目的是使大家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参加查房。护理质量督检时例外。
护理临床查房时间安排:
每次查房的时间不应超过40分钟,查房可根据时间及病人、护士的
具体情况与需要而定。可利用床头交班的时间进行,也可根据病人病情等需要,查一至几位病人,以保证不影响临床病人的休息和治疗、不影响护士的正常工作为原
则。查房的全过程均可在病人床前进行,一般选择病情有变化、新人、有特殊治疗护理措施的病人,可达到随时关心病人指导责任护士的目的。应按事前安排的时间
进行,每次护理查房要在集中治疗护理措施完成后的时间段进行,以不影响病人的治疗休息为原则,如临时有特殊情况未能如期进行,也应在次日及时补查,将临床
护理查房工作视为最重要的质量保证活
动。
护理查房的参加人员
参加临床护理查房的人员有:病人的责任护士及所带教的护生,也可以有本护理小组的其他护士、查房者一般是护理单元的护士长。
护理个案查房的时间安排:
具体查房时间可据病人的病情,护理难度不同,但在病人床前的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讨论问题可在护士办公室进行。部分问题可在病人面前讨论,因病人也希望听到关于他的病情的讨论。因查房的时间、查房的复杂性,一般不会安排多位病人。总体时间不超过40分钟为宜。
护理个案查房参加的人员:
全体护士、外请专家与病情相关其他专业人员,如医疗、营养、药士等。
护理教学查房的时间安排:
护理教学查房的时间也应根据病人的状况和病种的不同而灵活掌握,一般在病人床前的时间不应超过20-30分钟,整体查房时间不应超过40分种。讨论最
好不要全部在病人床前进行,以免影响病人的休息。但部分问题也可以在病人面前进行,这主要对于希望昕到关于自己病情讨论的病人而言。
护理教学查房参加人员:
带教老师、所查病人的责任护士、责任护生、其他实习护生。如上级护师、护士长需要了解查房质量,也应参加。
查房者:总带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