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无菌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方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
二、供应室人员负责全院各科室无菌器械、物品、敷料,做到及时、准确、适用、无菌。
三、供应室应备齐和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器械和敷料,保证周转,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四、及时供给全院各临床、辅助科室的医疗器械、敷料,做到绝对无菌。
五、各科室根据工作的需要,规定各种器械的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下收下送。
六、用过的器械,科室应进行初步的清洁和消毒后,定时与供应室进行调换,传染病患者用过的物品,经传染科消毒处理后与供应室交换。
七、供应室的无菌物品,应规范标明无菌日期和责任者,无菌物品的有效期为一周,对已被拆开封条的物品,一律不得再用。
八、供应室准备的各种器械、敷料,按要求灭菌合格率应为100%。
九、消毒员应根据物品性质,采用灭菌方法。应严格掌握灭菌的操作程序和灭菌时间。
十、对高压灭菌的物品每次应有灭菌效果的监测,并详细登记(时间、压力、温度、监测效果,操作者姓名)。
十一、供应室操作间,应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物品储存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不得交叉混放或迂回传递,防止交叉感染。
十二、供应室应定期下科室了解各种消毒物品的回收、使用情况,保证临床使用方便和安全。十三、一次性物品每天收回毁形,交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