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护士长、医务部或门诊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工作,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的分工排班,并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操作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护好带教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4、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病人病情变化,并通知医生。
5、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组织护士业务学习,指定实习或试用员工的工作,并开展护理科研,及时总结经验。
7、负责门诊用物、器械的计划请领和报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