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法律与现代人的法律意识
。法律:人们在生活中解决纠纷所使用的法律的总和。
。规范: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准则。
。特点:注重事实,依据。
。意识:在对服务不满意时,会诉讼法律
二 、病历的形成
。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过程中的全面记录
。通过问诊、查体、检查、诊断、治疗、护理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文件的行为。
。包括:医疗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象、切片等质料。
三、病历的意义
。作为医疗文件,客观,真实的记录患者疾病发生,发展,治疗,转归的全过程。
。医疗护理质量的真实反应。
。教学,科研,医德,服务评价依据
。具法律效力、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伤害案件、保险、理赔。
例1:美国医生重视护理记录:
●查房时必须将护理记录拿到床边,以了解患者有关病情,生命体征,24小时液体摄入量和尿量。
●审查目前药物使用情况,病情变化的记录
例2:护理记录对医生的作用:
提供重要信息,过去24小时内记下的任何事件如疼痛的发作,胃肠适不适,如呕吐或腹泻,发热或意识模糊发作。护士在病人床边时间长于医生,对病人的观察记录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最近有位医生在忙碌的补写二周前已经出院病人的病程记录,这种做法不仅没用,而且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纠纷时,病历是唯一被法庭接受的文件“
“不幸的是有人粗心大意,未在病历中记录他们要求的治疗或病人发生的事件而被起诉。”
“在法庭上,如果病历中没有记载,你就不能证实它发生”
四、 病案管理
。国家挡案卷综的门类之一,所有权属国家。受国家挡案法规的制约、保护。
。法规文件规定;各种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或销毁,违者或故意隐瞒事实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医疗病历与护理病历关系
。护理、医疗病历同为病案,共同承担举证倒置的作用。
。原则上,应考虑医护记录的一致性。
。医生可以参考护士的记录,因护士不离病人
。护士参考医生,因医生的专业描述更准确。
。不要比医生写的多
。不要比医生差的多
六 、护理病历书写原则
1、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能清楚、真实、客观的反应就医者疾病发生、发展、诊疗标准的过程及效果。
七、何谓主观资料
。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发展,治疗过程观察、分析、讨论、并提出诊治意见而记录的资料。多反映医护人员对患者疾病、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
。不同的医护、不同的病情,不同的病程、可出现不同的结果、甚至相反的意见和结果。
。主观记录;记录者对患者有关资料、信息综合分析、判断得出的结论性描述。
八、主观病历资料的保管
。为保证其客观,真实,有效地防止涂改,隐匿,抢夺病历的行为和办法;
发生医疗纠纷时,主观资料不能复制,只能医患双方在场时封存。在场的医患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并保证2人以上。原则应封存原件,如为复印件,医护双方应加盖印记证明由医疗机构保管,起封时,应双方在场。
十、客观病历及保存
。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属单、化验单、影象资料,同意书、手术、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客观病历可以复印。
十、护理记录与法律责任
1、记录资料应连续、完整、无涂改。在审阅纠纷病历时,即便护理活动无失误,由于记录的缺欠,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记录重新抄写、拆装、增减内容,破坏了记录的法律凭证作用,
3、执行医嘱的时间误差,应开具医嘱后尽快执行,并记录给药过程及效果。
十一、何谓举证倒置
。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中关于“医疗行为责任倒置原则依据”,于2002年4月1日实行。
。指倒置的举证责任方,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庭就可以推定其有过错。
。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都有举证义务,患方为相对弱势群体,且病历由院方保管,举证能力优于患方。
十二、护理记录在举证中的法律作用?
。护理记录能证明护士执业中无过错,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患者的主诉、观察到的体征、治疗、护理措施记录有举证作用。
十三、症状是治疗护理措施的依据,如只记录给药情况,未记录患者症状,患者反映无症状给药,纠纷时就可能败诉。
十四、护理记录的整体思维;
。整体护理思维模式,运用护理程序,以患者为中心,评估、确定、护理。
。观察本专业,其他系统,局部的,全身的。
。眼科------内分泌,意识障碍,-------瞳孔、皮肤、口腔
术后、----生命体征、刀口敷料、睡眠、疼痛。
十五、记录原则;
。写你所做的,做你所写的,记录患者陈述的,写你观察到的最新资料。
。随时记载最新发生的病情,治疗措施,效果。
十六、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简洁性。
。真实明确、排除主观,“拒绝更换姿势,”不可“不合作”
。给药、治疗、护理时间据实记录,。
。有主客观资料。
十七、记录的重点
。护理行为:既护理行为,护理观察,护患沟通,健康指导,执行医嘱, 但不应做为核心
十八、护理记录中必须记录的内容?
1、使用护理方法后,仍不能解除的症状
2、各种疾病初期症状,征象及合并症的先兆
3、各器官功能出现障碍的症状与征象
4、经治疗护理后,改善或恶化的症状与征象
5、情绪特别不稳定,中度焦虑不安,过度沮丧
6、意外事件的发生经过,例如:病人由床上跌落、跳楼自杀等。
7、病人请假外出的时间,返回病房的时间及当时的病情与情境。
十九、护理记录中应反映哪些问题?※※
1、能反映出患者疾病病情变化与治疗护理过程
2、能反映护理人员病情观察的客观资料
3、反映针对病情、患者状况,采取,修正护理措施的过程
4、能反映护理人员准确,及时执行医嘱的过程
5、能反映出实施的医疗、护理措施的效果。
二十、病情观察的内容?※※
1、患者或家属主诉的患者的不适感觉
2、观察到、检查到的患者的病情变化
3、各种疾病的初期症状、合并症
4、各器官功能障碍的症状
二十一、病情观察记录的内容
关于患者的不适主诉、与病情有直接关系的症状和感觉,通过护理查体,观察,测量获得的客观资料
二十二、护理记录不应包括的内容?※※
1、不包括对病情、药物疗效、医疗效果的主观判断
2、观察项目有疑问的记录(有疑问时,以管床医师判断为准)
3、已记录的资料,除非有异常变化发生,否则不必重复记录于记录中。
4、不要使用“病人”或“患者”的字语来记录,因这份记录内容只记录此患者,除非是患者的家属或亲戚的主诉与看法,可记录为家属诉“患者昨晚睡眠不好”。
二十三、补记记录的要求:
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时,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十四、记录中遗漏了重要的资料怎样处理
如果先前记录中遗漏了重要资料,需补充记录时,在可记录的第一行记录,并书写“补充记录”字样,记录中要写明事情发生的时间或执行治疗护理活动的时间,(不是做记录的时间)
二十五、护理记录应由谁来书写
护理记录的书写者应为直接护理患者的责任护士
如果责任护士不在,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由值班护士记录
二十六、关于患者的主诉内容应否加双引号
如果记录的内容是未经修饰的患者原话,则应加双引号,如记录的内容经过整理,则不加双引号
二十七、有监护医嘱的一级护理患者,应否书写重危患者护理记录单
有监护医嘱的一级护理患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术后或临时病情变化的短期监护的患者,可不用危重护理记录单。
二十八、本书的规范作用
经沈阳地区护理专家,护理官员讨论,把关,依据卫生厅规范,而严谨,规范撰写的。
本规范将作为沈阳地区护理病历书写规范;在撰写,规范,护检中执行,受检,参检人员均应熟练掌握,运用。
二十九、病历书写水平代表护士执业能力和水平
医生在校期间,病历书写规范、能力的培养
护士在校期间,不培养
医生大学,护士中专为主体
护士病历撰写能力提高势在必行,医生护士病历于一本案卷。
结论:
护理记录入病案,提高护理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社会地位
记录必须规范,科学,涉及患者安全,执业安全
护理病历水平提升,护士整体素质,个人素质提升
检查官,请你熟练掌握护理记录规范,并能在检查中有指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