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了解妇产科患者隐私保护状况以探讨相应的护理对等。方法自行设计问卷调查表,对116例妇产科患者的隐私需求进行调查。结果大部分患者对隐私有一定的认识,认为求诊、检查、护理、诊疗等途径可能泄露隐私,在隐私被泄露时有不同程度的心理反应。结论护士应提高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做好隐私保护措施。
「关键词」妇产科患者隐私保护
隐私是指患者不妨碍他人及社会利益的个人心中不愿告诉他人的秘密,它主要包括个人身体秘密、身世及历史秘密、有关家庭生活秘密、财产方面的秘密等[1]。妇产科是个特殊的环境,在对患者进行病史采集、体检和护理操作中,常涉及患者多方面的隐私问题,如生殖器官的暴露、未婚先孕、性传播疾病、异常婚育史、畸形、不孕不育等,大多数患者对此存在不同的情绪反应和心理变化。现对116例患者的隐私保护需求进行调查,以探讨相应的护理对策,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随机抽取2007年5月份妇产科患者116人,发放问卷116份,回收有效问卷110份,有效回收率94.8%。110例患者年龄18~65岁;97例已婚,13例未婚;文化程度:文盲5例,小学17例,初中38例,高中29例,大专及以上21例。
1.2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自行设计问卷,内容包括一般资料: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隐私认知、个人隐私有无被泄露、主要由哪些途径泄露、泄露后的心理状况。答案可多项,由患者自己填写或口述。
2 结果
2.1患者对隐私的认识56例(50.9%)认为病情属于个人隐私;69例(62.7%)认为身体某些部位属于个人隐私:32例(29.1%)认为婚育史属于个人隐私;27例(24.5%)认为其他如心理活动属于个人隐私。
2.2患者对隐私泄露认识调查显示求诊、询问病史、检查、护理、诊疗过程等途径可能泄露隐私,见表1.表1患者对隐私泄露途径的认识
2.3患者在隐私被泄露后的心理状况害羞心理39例(35.5%),屈从心理21例(19.1%),无所谓心理24例(21.8%),担心会影响家庭关系4例(3.6%),考虑投诉15例(13.6%),考虑通过法律解决7例(6.4%)。
3 讨论
3.1强化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虽然调查显示相当数量的患者对隐私的认识还处在初级阶段,当隐私被泄露时,大部分患者表示未考虑保护措施。在目前的医疗服务领域,患者法律保护意识日渐增强,在诊疗护理过程中,通过增强医护人员自觉尊重患者隐私并自觉转变为一种的行动,使患者就医时不再尴尬,不再感到人格的尊严正在滑落,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2]。
3.2加强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的隐私保护在诊疗护理活动中,需要暴露患者的身体隐私部位的情形是经常发生的,如导尿术、灌肠、会阴冲洗等,医护人员在其他病人仍留在病房、又无屏风遮挡的情况下,给病人进行上述操作,会给病人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压力和伤害[3]。妇产科患者都存在羞耻、焦虑等心理问题,应多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满足他们在特定环境下的特殊需要。本次调查显示,52.7%的患者认为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可能泄露隐私,因此在操作前应做好解释工作,取得配合,操作时尊重患者,关上房门或用屏风遮挡,让陪人或其他患者回避。
3.3注意服务技巧,提高服务质量性传播疾病、未婚多次人流对健康、今后的生育问题及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询问病史时应避免家属及其他患者在场,以防揭穿患者隐私而引起家庭和社会问题。对于妇产科合并性传播疾病住院患者,应安排单人房间,并做好保密和消毒隔离,以免引起其他患者恐慌、散布隐私。患者床头卡上不写诊断或改为替代诊断,这样做既保护了患者的隐私,又减轻了患者思想上的压力。
3.4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对隐私权的保护在临床教学过程中,把患者作为“活教具”让学生观摩实习,尤其关于患者的个人信息、身体的隐私部位、个人的秘密等使患者感到自身人格、自尊的侵犯和伤害[4]。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学教学管理制度,使患者隐私得以保护,医院向患者提出的实习教学要求应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
3.5切实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患者在检查室、手术室、诊疗室、住院病房等场所接受医疗服务时,可视其为患者的私人空间,除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包括与诊治无关的医务人员)都无权介入,否则就是对患者隐私的侵犯[5]。医院应提倡单人诊室,或运用屏风、活动帘进行隔离,避免患者的尴尬,消除患者的顾虑,敞开心扉诉说病情。不在公共场所讨论涉及患者隐私的有关疾病或治疗等信息,不在患者面前分析病例或不利于患者康复的疾病研究进展;保管好涉及患者隐私的病历资料,这是保护患者隐私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李小妹。护理学导论。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219.
2孔国祥。试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法学与实践,1997,107-109.
3栾伟,丁学易,赵爱平。病人隐私文化在护理服务过程中的思考。护士进修杂志,2005,20(11):985-987.
4王兆明。患者隐私权保护的思考。实用医技杂志,2007,14(3):342-343.5张传友。试论患者的隐私权。中国医院管理,2005,25(5):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