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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安全30个病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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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30例与护理安全有关的病例,请认真分析:有差错、事故、意外、误解、和正确的!!!

病例1 : 一位护士,把止血带扎在一个女孩右手腕上准备静点,突然有人叫她,她急匆匆跑出去,再也没回来。女孩的妈妈顺便放下了女孩的袖子。过了一会儿,另外一位护 士发现女孩的静点没扎上,负责任的为女孩扎上了静点。输液结束,女孩和妈妈回家了,女孩出去玩,一个小孩跑来找女孩的妈妈,说:为什么女孩的手是黑紫的 呀?妈妈急忙一看:止血带还在女孩的手腕上扎着呢。从此,女孩失去了右手。

病例2 : 一位护士,拎着止血带,那着“吊瓶”,夹着棉签,来到病室给病人打“吊瓶”。排气,选血管,扎止血带,消毒,穿刺,好!一针见血。松开止血带,粘胶布。不 好!针柄和针梗断开。护士下意识的用手捏针头,没捏住,又一边急忙扎止血带,一边用变调的声音让旁边的病人和家属找医生和推治疗车。医生来了,帮忙松开了 止血带,治疗车来了,针头已经不见了踪影。又一场官司产生了。

病例3 : 一位中年晚期胃癌行“开关术”,回到病房已经中午。手术医生吃饭去了,病人家属也吃饭去了。值班护士在护理站坐着,实习护士主动去给病人量血压,回来和护 士老师说:病人血压有点低。值班护士“唔”了一声,没动地方。当时值班医生也在护理站坐着,值班护士没有向医生反映病情。没有人再去看病人。不久,病人死 了。判定护士有责任,结果护士做了经济赔偿。

病例4 : 有一位年轻帅气的男性糖尿病病人,饥饿难忍,很难控制饮食,也就很难控制病情,本人很痛苦。一天他和一位护士交流:医生,求你治好我的病吧。护士说:糖尿 病在世界上都治不了,我有啥法。病人说:那我就得饿着吗,护士说,那可不,吃多了就不行!!!那时是80年代中期,还没有整体护理和健康教育的说法。结 果,病人自杀了。

病例5 : 在同一个病房住着两位年轻的女病人。其中一位女病人的床位靠近窗户,阳光照射进来,床上很热,她和另一位女病人开玩笑:咱俩换床吧。好吧。两个人换了过来。
两位女性病人同时需要输血,分别是O型血和B型血。
护士推着治疗车来了,车上放着两袋血,一袋是O型血,一袋是B型血。护士按印象中的病人应该住的床位,麻利的为两位病人输上了血。
不一会儿,一位女病人喊到:我腰疼的厉害!!!
结果大家知道了吧?输错血了,其中一位病人发生了溶血反应。

病例6 : 有一位无名高热病人,极度衰竭,“恶液质”状态。一日,病人烦躁,进修医生医嘱:冬眠灵一支肌肉注射。一位老一点的护士值班。护士说:医生,请你写上剂 量。医生急眼了:让你打一支就打一支,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护士拿了一支50mg的冬眠灵给病人肌肉注射。结果病人血压下降,再也没升上来。

病例7 :有个护士上夜班,很忙,给病人的脚上打上甘露醇,也没巡视,到拔针时,病人的注射部位都肿了,甘露醇都输在血管外,也没处理,到第二天,病人的脚又红又肿又痒,上白班的护士给他马上用50%的硫酸镁持续湿敷,一直敷了3天,才消肿,没导致坏死。
(防范措施 :如果护士忙得实在顾不上巡视,可在输液时对病人及其家属说:“输液处千万不能肿!否则会坏死!” 如此,若输液处有渗漏,病人家属会心惊胆颤地跑来告诉你:肿了!”我的经验是:忙时,有劳家属代观察!)

病例8 : 今年年初,有报纸登辽宁省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在一个病人身上多收费3000多元,由于处理不得当,结果从院长到财务科长到科主任到护士长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处分。这是一个教训,我就叫我们的护士注意合理报费,不要因小失大,引发纠纷。
还有,有报纸消息记载一家医院为病人做眼手术,应该做右眼,却错做了左眼,我读到这个消息,立即改变护理方法,让护士在为病人处理完眼睛后,在手术眼的眉上方贴上胶条,便于医生手术前确认。保护自己是最重要的。

病例9 : 有一位年过花甲的男性病人,到一个职工医院看病,医生医嘱:青霉素试敏。护士严格按操作规程配置了试敏液并做了试敏。结果“阴性”。按医嘱为病人静点青霉 素。扎上针不一会儿,病人感觉心慌、心难受,呼吸费劲,护士赶紧叫来了医生,医生诊断心脏问题,急检心电,测量血压,并立即给予药物治疗。结果无效死亡。 家属不能接受这一事实,申请医疗鉴定,专家讨论认定病人死于“青霉素过敏”。并认为,护士操作无误,但医生、护士对病人的病情估计不足,诊断有误是病人死 亡的原因。假如当时就确定是青霉素过敏并按青霉素过敏实施抢救,病人有可能免于死亡。
提示:在青霉素过敏试验结果阴性的人群当中,仍然有7%的人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病例10 : 一位手术后病人死于心脏病突发。医生很纳闷:不记得病人有心脏病呀。再次检查病例,发现病人的心电图提示“心动过缓”,而在体温单上脉搏记录每天每次都是80次/分左右。医生每天查房时都要看一下体温单的生命体征。医生也太粗心了。
我不敢说护士有什么责任,但据说,有很多护士每天在测量病人体温时并不测病人的脉搏,只是靠目测病人的状态来估计脉搏的次数。
我认为,这样的护士出事故是必然的,不出事故才是偶然的。

病例11 : 护士为一位“高热待查”的病人测体温,T:39度,护士又查脉搏,P:80次/分。护士警觉了:为什么体温那么高,脉搏却那么慢呢?有问题!!!!因为在 正常情况下,体温升高1度,脉搏应该增加10次左右呀。护士赶紧对病人说:撩开你的衣服看看——胸部有疹子。
护士找到医生:病人可能得了“伤寒”了吧,查查吧。医生采纳了护士的意见,做了相关检查,确诊为“伤寒”,转入传染病医院治疗。

病例12 : 在一个卫生院,在一个晚上,只有一个腹痛病人在急诊室。不忙。医生和另外三个人在玩扑克。护士来到医生等玩扑克的人旁边说:病人肚子疼的厉害,怎么办?值班医生边出牌边说:打一针度冷丁吧。护士按医生说的给病人打了一支度冷丁。
结果大家应该知道了。病人肚子不疼了。过了一会儿也不知声了。再过了一会儿,死了。
家属着急了,揪住护士:就是你打了一针就死了。
上级查原因,问护士打了什么针,护士说:度冷丁,是医生让打的。
上级问医生:是你让打的吗?
开始医生回答:是呀,怎么的!!!另外三个人也证实是医生让打的度冷丁。
不久,医生矢口否认是他让打的度冷丁,说是护士自己做主打的,并以没有下医嘱为依据。护士不能举出证据证明是医生让打的针,因为没有处方和医嘱。
判定:护士有错并承担责任。

病例13 :心血管内科病房 中午,病人正在休息,值班护士在治疗室忙碌着。
突然,一个病房中传来了叫声:快来人 护士立刻跑到病房
病人家属说:刚才好好的,突然大叫一声就不行了
护士立即触摸颈动脉——没有搏动 护士立即用拳头叩击病人心前区4次 做胸外心脏按压
医生也来了,和护士共同抢救 无效,病人死亡
后来病人家属告状:病人没有抢救过来 是因为护士猛打了几拳,把病人打死了
医院应该负责并处理这为护士。
(想问:护士应该没有做错吧?)

病例14 :一女性病人,发热待查,体温最高可达39度以上,病人一般状况较好。查遍了相关项目,就是找不到发热的原因,医生很挠头,反复会诊。
1日,一位护士休假结束上班,听说了这样的病人,心里起疑,试体温时在旁边守着,结果体温39.3度。
过了一会儿,护士换了一个体温计再次试体温,体温变成了38.5度。护士要求病人换个腋窝再试一下,病人大怒:为什么???医生也来了。
病人无奈,只好服从,结果——体温正常。原来病人在试体温前先用热水袋加热腋窝后再试体温,使体温一直居高不下。
为什么这样做???不知道。
不过病人把医生好个埋汰。

病例15 : 一位个体医生,用挺便宜的价格买了一批“先锋霉素5号”。一天,他病了,他躺在自己诊所的诊察床上,自己为自己静点他自己诊所的刚买的“先锋霉素5号”。不一会儿他夫人从里屋出来,发现丈夫静静的躺在床上没动静,走进一看:已经死了。
结果:个体医生买进的、价格便宜的“先锋霉素5号”安瓶内实际装的是“青霉素”,而标签却是“”先锋霉素5号。
提示:护士有职业护士证不假,但是,当不知道药物的确切来源时,千万不要随便为别人注射药物,出事就糟糕了。保护自己是最重要的。

病例16 :有一位护士,认真的要命。有一个医生下临时医嘱:西地兰0.4加入液体中静脉注射。这位护士没有执行这个医嘱,对医生说:医嘱错了,重写。
医生看了半天不知道咋回事儿
护士只好告诉他:剂量出了问题,我不能执行这种剂量的医嘱。
医生不以为然:你给写上mg不就行了么,反正你也不会真的按这个剂量给病人打针的。
护士说:那不是我的职责。我的职责是执行正确医嘱。

病例17 : 医生下了一个临时医嘱,当护士在执行时间上签好字并盖好章,作好准备要按医嘱要求为病人做处置时,医生又说:不用去处置了。护士听从了医生的话,没有处 置。但是,护士没有提醒医生在临时医嘱上写“DC”,结果恰恰就是在这个医嘱上出了纠纷,医生说护士盖章了,一定是做了处置,护士说医生不让处置了,所以 没作处置。
结果——按护士做了处置处理——因为护士盖章了。

病例18 : 还是和临时医嘱有关系的话题。
据说,有一位病人,在外科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在住院期间进行了输血治疗。出院后,检查出了“丙肝”,就来追究医院的责任。结果,临时医嘱单又出了问题: 血库记载,病人输血6次,而医嘱单医嘱8次。据回忆,病人确实只输了6次血,另外2次因为没有血而没输成。医生有没有及时标上“DC”。但是,8次医嘱都 盖章了,是怎么回事呢?本来,血没输成,护士并没盖章。后来,护士在整理出院病历时,发现有两处医嘱没盖章,护士手一勤,把章补上了,结果认定:输血8次 ——丙肝是另外两次不规范输血所致。

病例19 :在***研修期间发生的一件事。一位行血液透析的病人,医生确定透析结束后应该除去2Kg水分,即:透析结束后病人的体重应该减少2Kg。但是,结果病 人体重并没有减轻,仍然是透析前的重量。医生很生气,护士长很严厉,护士很害怕,大家纷纷查找原因,都认为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事——病人的体重应该降到预计 的目标。半个小时过去了,原因终于找到了——透析前,测量体重时是“净体重”,病人“一丝不挂”。而透析后,测量体重时,病人身上盖了被子。医生、护士 长、护士都松了一口气——透析过程没问题。医生大大的生了一把气,护士长唯唯诺诺的承认自己的失误,而护士吓得够戗——自己竟然出了不应该出的失误,很自 责。

病例20 : 2004年5月上半月版的《护理研究》第789页,刊登了一篇有价值的论文,题目是“浅谈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转移”,很耐人寻味。内容大致是:
一发热病人,医嘱“诺佳100ml IVD/日;地塞米松5mg 滴壶加入。”
当护士把地塞米松加入滴壶后出现浑浊,输液停止而回血。
护士当即更换输液器并通知医生。病人生命体征平稳,神清语明。因仍高热不退,收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气管炎。
但是病人出院时拒绝交纳住院费,并要求经济赔偿,理由是:病人是因为输入了浑浊的液体后住院的,医院应该承担住院费用并给予精神补偿。
医院拒绝赔偿,必须自证无错,即必须承担浑浊液体没有进入病人体内造成不良后果的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无过错。
医院是这样举证的:
1.根据诺佳的使用说明,按常规25g/min匀速IVD,,滴壶与下端输液器的容量是15ml ,所以,在1~2min内,浑浊液体不能进入的体内;
2.输液器中的滤过膜可以阻挡直径大于20µm物质通过,而肉眼可见的都大于20µm,所以浑浊的液体不会通过输液器进入体内;
3.在病人的诉讼请求中自己也明确指出当时出现了输液停止,并有回血现象,由病人方面进一步证明了浑浊的液体没有进入体内。
病人对医院的举证提出异议,医院采取了“举证责任转移”的方法,将举证责任转移到了病人一方,病人一方应该对自己提出的异议提供证据,证明浑浊的液体确实 进入了病人体内。最后,由于病人方面不能提出浑浊液体已经进入体内的确凿证据来驳斥医院的证据,也就是病人不能证明浑浊液体进入了体内,病人自然败诉而撤 诉。
提示:医疗机构在应诉过程中,要善于利用举证责任转移的概念,在法制规定的基础上,减轻自己的举证责任,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病例21 :有位女病人因皮肤过敏来我院就诊,医生给予维丁胶性钙4ml 肌注,护士执行了。据病人说她一直感注射部位不适,但于5月份来我院看在注射部位烂了一个洞,此后一直换药打针,一直不能愈合。
病人指出是护士打针打出的洞,向医院索赔,医院让医生和护士两人负责,医生的错是开大药量,护士是因为执行了。

病例22 :两岁多的患儿输液,输液过程中出现寒颤,患儿剧烈哭吵,输液处肿胀严重,于是取针,刚一取完针,发现患儿迅速面色苍白、青灰,我告诉某医生,医生叫我静 脉注射地塞米松,我说:“能不能肌注?因为液体肿了已取,某医生说:“不行!” 我生气地说:“救人要紧!如果娃儿出事了你负责?!” 于是,我就给患儿打了针,并紧急给氧,之后用异丙嗪,我发觉医生用药剂量搞不清楚!我说:现在最好打肾上腺素!而且,你赶快打电话把主任叫来!顺便也把护 士长帮我叫来(最初,我问他打不打肾上腺素?他说:“不忙得”)电话里主任告诉了他打肾上腺素的剂量,在打鲁米那时,他不知剂量,是我告诉他的:“每公斤 体重5-10毫克” 当时,主任正好赶到!听到我正在教他!(在抢救患儿的途中,患儿曾一度意识模糊,全家人哭成一团!)
发病初期,我为该病儿诊断:1、输液反应? 2、新青霉素Ⅱ过敏?
我的第一反应:输液反应合并青霉素过敏性休克?不管是什么,出现这样情况表示很危急!就应该争分夺秒进行抢救!如果,我听医生的话,先静脉穿刺再抢救,那么,我将为我的穿刺有可能不成功、或者找血管浪费时间而负完全责任!!
为什么产生输液反应?
分析:1、空针和输液管不干净,因为反复用!2、液体是回收的!怎样回收,那是有窍门的!(这些都是护士长的规定,节约!)
感叹:
1、假如真的出事,我很有可能脱不了干系!虽说是护士长叫我们这样做的,但我们是操作者!我们学过无菌技术!而且,护士长并未给我们书面的凭证!
2、某医生的水平:太差,和他一起上班:累!

病例23 <术中找针>按规定,洗手护士是不允许中途更换的。可是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护士长让夜班护士接正在进行吻合的胃切除手术(请专家的)。刚 清点交接清楚,又来急症手术,夜班护士又下台,原来的洗手护士重新上台,正在这时,医生用后送回的缝针弹开,丢失。全科人找遍手术间,也没有找到,我曾经 提议C型臂查看,护士长竟然说看不见(晕),没有使用,后来清点时还是没有找到,医生说不会在腹腔,即行关腹。送走病人后找遍手术间,敷料,器械台,均没 有找到。事情已经过去两年,不知道到底那个缝针丢在了哪里?科室里的同事们,一提起来就后怕。
也许事后透视针不在病人体内,但是交接班原则的违反,使手术过程混乱,导致后来事情的发生。作为管理者,有极大的失误。可是后来她们并不感到自己的错误,而是我们这些人永生难忘,寝食难安。

(我们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主刀在连续缝合时将连线的针放在刀口旁的纱布上,助手顺手用此纱布擦血.当器械护士穿完手中的针,看见主刀在用针持打结时便问 到:"针呢?"他说:"我就放在纱布上了."可是针已经找不到了.地下\台上找了一个多小时,后来把病人台下了手术台.我乘他们带病人做透视的机会.把手 术单全部撤下,放在一块彻底清理过的地面上,一块\一块的抖过,最后在这堆单子下面发现有一只和丢失的那只一样的针.病人做完透视,也没有发现体内有针, 这样我们也就放心了.以后我们要求医生必须针不能离针持,不能离手,不能空针送回.如果一定要送回空针,必须要告知器械护士,让护士看见针,随时收好.如 果违反"纪律",护士就会训他们.以后就没有发生过了.)

病例24 : 吸血纱垫遗留病人体内三个月后被取出,责任如何划分?
今天,我们科室出了一件大事:2月16日做的一台剖宫产手术由于产妇一直出腹痛,今天再次剖腹探查,发现三个月前的剖宫产遗留了一块吸血纱垫在腹腔。当时 关腹前器械护士与巡回护士点了数,各种物品都是对数的,关腹的时候有一块血垫医生习惯用于垫在腹膜下,但那次却忘了取出,护士也不记得提醒,缝完切口没有 再点数就没有发现少了块血垫,直至今日。待会我们科室就集中讨论这个问题,这个产妇是我们本院的妇产科医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器械、巡回护士、手 术医生各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在此也提醒各位手术室的姐妹们,千万要谨慎,关腹前和关完腹、缝合切口完毕都要仔细清点各数,出了这种事情后悔已晚矣!

病例25 <千万注意——钾>
<1>: 在去年二月分我刚去外科的时候,有一个年轻的护士在配药:5%葡萄糖+10%氯化钾10ML,由于500ML的葡萄糖刚用完,没来得及去搬,我就让她用 250ML两瓶,没有经验的她把10ML的氯化钾加在一个250ML的瓶里,结果病人出现胸闷,气逼,呕吐.幸好发现的早,处理的及时,不然后果不敢想 象,让我虚惊一场.

<2>: 护理部主任是个强过敏体质的人,一天因吃鱼虾又过起敏来,浑身起皮疹,到门诊急诊科静脉推10%葡萄糖酸钙进行抗过敏治疗,护士忙微笑上前推药,药刚进一 点,主任感觉剧痛,立刻感觉不对劲,迅速将护士刚抽完的空安呸拿来一看,吓死人,居然是10%氯化钾的空安瓿,如果那天等把药全推完,我看护理部主任可能 早被那个推药的护士送归黄泉。幸好她是懂医的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3>:医生为正输糖水的病人补开一支kcl10ml液,护士抽吸钾液后来到病床前,消毒瓶塞后将钾液注入正在补液的吊瓶内,转身离去。几分 种后家属急呼病人不行了,速去病房发现病人面色苍白、心慌胸闷、胸痛,很快昏迷。经过抢救病人好转。当时不知什么原因,事后分析系护士将钾液注入倒挂的液 瓶后未摇晃吊瓶,致瓶颈部高浓度钾液输入病人体内所致。

<4>术中,巡回发现治疗台上有一只空氯化钾安瓶,急问:谁用的这只药?!都说没有用.这时麻醉一看说:这好像是我刚才放下的.原来他把氯化 钾当成氯化钠用来配麻药了.幸好还没有推药,大家都下出了一身冷汗.后来这位医生说:如果真出了事,药房也有责任,你们护士也有责任,取药时怎么不检查? 因为我是从氯化钠的盒子里拿的药.可是他拿药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不过我们都应该把好每一关!因为"我们是在和生命打交道。"

病例26 :一个高血压脑出血的病人,住院已近一月,基本情况稳定,住在单间病房,但家属要求上特护,一天晚上,家属要求测量一下血压,护士小姐说,血压是按医嘱测 量的,现在不需要测。家属很不满意,但也没说什么。过了一会,护士接到了一个电话,出去了一会,让值大班的护士帮忙看一下,凑巧,来了一个病人,护士又走 开了,就这一会的功夫,病人昏迷了,再次出血,尽管经过全力抢救,病人的生命算是保住了,但一场医疗纠纷在所难免。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我们是在和 生命打交道。

病例27 :我们科刚出了一件事就是一位几天前住院的患者要输抗生素,医生忘了开皮试,责任护士工作很忙,结果抄了医嘱后就执行了,在患者输了半袋后,才发现未做皮 试,幸好患者不过敏,真是不幸中的万幸.这件事中医生有责任,但我门也有责任,希望我门大家以后以此为诫,在认真点工作吧

病例28 :硝酸甘油当麻黄碱静推(转帖)
硝酸甘油5mg误认为麻黄碱30mg静脉推注! 患者,男,50岁,股骨干骨折术后一年取钢板,硬外麻醉下手术;L1,2穿刺、置管均顺利;试验量2%利 多卡因5ml相对平面在T12~L2,继2%利8ml,3分钟平面上至T8,下至不详;患者出现胸闷,嗳气、恶心、血压78/50mmHg心率记不清多少 了;急与麻黄碱30mg(实为硝甘5mg)静推!出现胸闷等加重、血压降至50/30mmHg!急看药物,大吃一惊!!立即换麻黄碱30mg静推2 次!!5分钟后血压上升至95/50mmHg,患者无不适。

病例29 :有个鼻中隔术后患者,主班护士处理术后长期医嘱时只抄写了一张输液卡,而未按医嘱更改治疗单,而当天全科总医嘱已核对过了,第二天,第三天是休息日,主 班都未按常规核对医嘱,致使患者两天未用止血药,她们执行的仍然是术前的长期医嘱!好在患者并未出现切口出血的情况。
教训:1.处理医嘱时要养成好习惯,先转抄各种执行单,核对后再签字。
2.任何时候 不要有侥幸心理,查对制度不能走过场。
病例30 :有一新生儿因高度腹胀,急诊入院,医嘱:立即回流灌肠.护士看病人:一般状态差,呼吸促,高度腹胀,叩诊鼓音,查看无腹片.提醒医生:"先排腹片再决定 是否灌肠",医生:"不用排片,马上灌肠",护士:"不排腹片,我不灌肠",医生无奈,让患儿去排片,结果:气腹!!!医生无语.

从中应该吸取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如下,请看后进一步探讨和补充:

1.操作过程中专心致志,操作结束再查一下是否一切已处置妥当。

2.作各种注射记得带上治疗盘或治疗车,不要图方便。

3.患者有异常征象,即使医生在旁边也应汇报并记录。

4.健康指导应体现人文关怀,并了解患者的理解和接受能力。

5.各种操作前切记查对姓名,并向病号说明床位不可随意调换。

6.常用药物的剂量应牢记,对不熟悉的药物应向医生核对剂量。

7.特殊药物输注过程加强观察,并向患者及家属作必要的宣教以协助观察。

8.按规定合理收费。

9.药物过敏试验阴性者输液过程也应加强观察,首次输液速度应先调慢,观察一段时间无反应再调整速度。实在忙不过来时,请家属协助观察。

10.对你记录的每个数据负责。

11.病情观察是护士最富挑战性的一项工作,它需要丰富的学识、敏锐的观察力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

12.除抢救过程外不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后及时请医生补医嘱!

13.不要为任何人注射来源不明的药物。

14.明确不执行的医嘱及时请医生“DC”。

15.“医疗机构在应诉过程中,要善于利用举证责任转移的概念,在法制规定的基础上,减轻自己的举证责任,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16.手术过程中“要求医生必须针不能离针持,不能离手,不能空针送回”;“关腹前和关完腹、缝合切口完毕都要仔细清点各数”

17.牢记250ml液体加钾不超7.5ml,500ml液体加钾不超15ml。

18.药盒里的药也有装错的时候,抽药前、抽药后、用药前切记保留安剖查对。

再增加一个病例:病例31
一个骨外科手术病人术后3天后拔尿管后,不能自解小便,护士就用老办法去按压腹部,解决了患者的尿潴留,就告诉患者的妻子,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就自已用手去按压腹部.果然患者再次出现尿潴留,妻子就去按,一下子就把膀胱按破了.患者找麻烦,说是护士教我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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