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评价指南(护理相关部分2008年版)
为 加强医院管理,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管理,指导医院强化内涵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 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5.重症监护病房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重症监护病房布局合理,人员、设备、设施配备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科间紧密协作,保障诊疗工作需要。
(2)建立健全重症监护病房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医务人员实行岗位准入管理,强化理论和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严格执行患者入、出重症监护病房标准。
(5)加强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及MRSA等特殊感染病人的隔离。对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感染实行监控。
(6)加强运行病历监控与管理,落实核心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全程管理,严密观察、及时处理患者病情变化,提高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率。
(五)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护理管理组织
(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制定健全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并保证实施。
(2)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3)护理管理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职责明确。
(4)护理管理部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护理工作制度,并有相应的监督与协调机制。
2.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1)有明确的护士管理规定,有护士的岗位职责、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2)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各岗位的技术能力有明确要求,同工同酬。
(3)对各护理单元护士的配置有明确的原则与标准,确保护理质量与患者安全,病房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达到0.4:1,重症监护室护士与床位比达到2.5-3:1,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4)有紧急状态下对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预案。
(5)制定并实施各级各类护士的在职培训计划。
3. 有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有基础护理、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并建立可追溯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对护理质量标准进行效果评价;按照《病 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书写护理文件,定期质量评价;有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护理工作流程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4.临床护理管理
(1)体现人性化服务,落实患者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提供心理护理服务。
(2)基础护理与等级护理措施到位。
(3)护士对住院患者的用药、治疗提供规范服务。
(4)对围手术期护理患者有规范的术前访视和术后支持服务制度与程序。
(5)提供适宜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6)各种医技检查的护理措施到位。
(7)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要求正确记录。
5.危重症患者护理管理
(1)对危重患者有护理常规,措施具体,记录规范完整。
(2)护理管理部门对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血液净化等部门进行重点管理,定期检查、改进。
(3)保障监护仪的有效使用。
(4)保障对危重患者实施安全的护理操作。
(5)保障呼吸机使用、管路消毒与灭菌的可靠性。
(6)建立与完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6.有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完善专项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如各类导管脱落、患者跌倒、压疮等;能够应用对护理不良事件评价的结果,改进相应的运行机制与工作流程、工作制度。
7.手术室与中心供应室的管理
(1)手术室与中心供应室工作流程合理,符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要求。
(2)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工作制度、程序、操作常规。
(3)与临床保持良好的沟通机制,满足临床工作和住院患者的需要。
(四十一)基础护理合格率≥90%。
(四十二)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0%。
(四十三)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