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CS, Glasgow Coma Scale)是医学上评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方法,是由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的两位神经外科教授Graham Teasdale与Bryan J. Jennett在1974年发明的测评昏迷的方法。昏迷程度以三者分数相加来评估,得分值越高,提示意识状态越好,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CS)来判断病人的意识情况,比较客观。
格拉斯哥昏迷指数的评估有睁眼反应、语言反应和肢体运动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分数加总即为昏迷指数。
睁眼反应(E, Eye opening)
4分:自然睁眼(spontaneous):靠近患者时,患者能自主睁眼,术者不应说话、不应接触患者。
3分:呼唤会睁眼(to speech):正常音量呼叫患者,或高音量呼叫,不能接触患者。
2分:有刺激或痛楚会睁眼(to pain):先轻拍或摇晃患者,无反应后予强刺激,如:以笔尖刺激患者第2或第3指外侧,并在10秒内增加刺激至最大,强刺激睁眼评2分,若仅皱眉、闭眼、痛苦表情,不能评2分。
1分:对于刺激无反应(none)
C分:如因眼肿、骨折等不能睁眼,应以“C”(closed)表示。
语言反应(V, Verbal response)
5分:说话有条理(oriented):定向能力正确,能清晰表达自己的名字、居住城市或当前所在地点、当年年份和月份。
4分:可应答,但有答非所问的情形(confused):定向能力障碍,有答错情况。
3分:可说出单字(inappropriate words):完全不能进行对话,只能说简短句或单个字。
2分:可发出声音(unintelligible sounds):对疼痛刺激仅能发出无意义叫声。
1分:无任何反应(none)。
T分:因气管插管或切开而无法正常发声,以“T”(tube)表示。
D分:平素有言语障碍史,以“D”(dysphasic)表示。
肢体运动(M, Motor response)
6分:可依指令动作(obey commands):按指令完成2次不同的动作。
5分:施以刺激时,可定位出疼痛位置(localize):予疼痛刺激时,患者能移动肢体尝试去除刺激。疼痛刺激以压眶上神经为金标准。
4分:对疼痛刺激有反应,肢体会回缩(withdrawal)。
3分:对疼痛刺激有反应,肢体会弯曲(decorticate flexion):呈“去皮质强直”姿势。
2分:对疼痛刺激有反应,肢体会伸直(decerebrate extension):呈“去脑强直”姿势。
1分:无任何反应(no response)。
昏迷程度判定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最高分为15分, 表示意识清楚;12-14分为轻度意识障碍;9-11分为中度意识障碍;8分以下为昏迷;分数越低则意识障碍越重。选评判时的最好反应计分。注意运动评分左侧右侧可能不同,用较高的分数进行评分。改良的GCS评分应记录最好反应/最差反应和左侧/右侧运动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