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危重病证包括很广,其划分不是绝对的,可根据病种不同、病情轻重、缓急的程度来划分。其一般护理常规如下:
1. 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空气流通,并根据病证性质调节温湿度。
2. 建立急症病历,每日测4次生命体征,连续3天。体温在37.5℃以上者,每4小时测一次体温。体温正常后改为每日测2次。
3. 密切观察神志、瞳孔、面色、舌苔、脉象、皮肤、汗出、四肢活动、二便、治疗效果、副反应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病情突变时,立即给予应急对症处理,同时报告医师,并做好抢救准备。
4. 建立有效的静脉通道,做好输液、给药、配血、输血及相应准备。
5. 在抢救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迅速及时、准确,各项按正规要求执行,并注明执行时间,做好记录。
6. 随时检查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注意观察引流物的量、色、味和性质,做好记录。
7. 根据病情取正确卧位,对烦躁不安者宜加床栏或用约束带妥善固定,防止发生意外。
8、对疑似服毒、诊断不明的昏迷患者,按病情及时收集各类相应标本(如呕吐物、尿液等)送检。
9. 对诊断不明的腹痛患者禁用止痛剂。
10. 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传染病报告。
11. 凡涉及法律、刑事纠纷的患者,在抢救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 手术患者应做好术前皮肤准备及药物过敏试验,做好记录,通知手术室。
13. 凡转科、转院的垂危患者应做好护送及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