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时药物外渗的预防和处理
来源:中国护士网 作者:www.512test.com
静脉输液是治疗各种疾病的主要途径之一,当有些药物外渗时轻者导致局部组织疼痛、红、有肿胀感,重者导致组织溃疡、
坏死,如脱水药物中的甘露醇、山梨醇;化疗药物中的顺铂、环磷酰胺、丝裂霉素、紫杉醇等。因此要以预防为主,外渗时也要处理妥当,避免给病人增加更多痛
苦。以使用头皮针出现外渗时为例。
1 药物外渗的预防
避免输液时药物外渗主要取决于护士穿刺技术的熟练程度、一针见血率,其次是病人的配合。
1.1 血管的选择 首先,应避开有炎症、硬结、瘢痕或皮肤病的部位进针。其次,评估静脉血管的弹性、粗细及位置,根据血管选择合适的头皮针。
1.2 提高病人的预防意识 输液前告诉病人药物外渗后导致的后果,嘱病人有疼痛感、烧灼感等不良反应时及时报告,提高病人的预防意识。
1.3 循序渐进,提高护士的预防意识
穿刺时注意进针角度、固定血管、由远端及近端穿刺,穿刺后固定好头皮针及穿刺部位。用药前要先了解药物的特性和对抗机制以及护理措施,刺激性强的药物输液
前必须以生理盐水建立静脉通路,确定穿刺成功后,再输注刺激性强的药物。
1.4 严密观察 输液后要经常巡视静脉通路的回血情况、穿刺部位有无红、肿、痛等情况,如发现可疑征象,应立即停止输液并及时更换穿刺部位。
2 药物外渗的处理
2.1 药物处理
如发生药物外渗,应立即停止输液,拔针前应尽量抽出外渗的细胞毒药物,并应用相应的拮抗剂,从原静脉通路注入或在外渗局部皮肤皮下注射,使拮抗剂更容易接
近细胞毒药物,起到最佳效果。如碳酸氢钠可用于蒽二腙类药物解毒;透明质酸酶用于植物碱类药物(如长春新碱、紫杉醇、长春酰胺等)外渗等。
2.2 非药物处理
(1)一般在药液外渗的48h内,应抬高受累部位,以促进局部外渗药物的吸收。(2)冷敷:可减轻皮损程度,收缩毛细血管,减轻局部出血和疼痛,如可减轻
蒽环类抗癌药、紫杉醇、氮芥等所致皮损程度,可用冰袋冷敷药物外渗处皮肤24~48h(时间长短以病人耐受程度为限)。(3)热敷:适用于植物碱类抗癌药
物如长春新碱、长春花碱及脱水药物如甘露醇外渗等。湿热敷可加快外渗药物的吸收与分散,减轻药物外渗所致皮肤伤害。拔针后不可立即热敷,以免引起皮下出
血。
需注意的是蒽环类抗癌药物外渗后禁用热敷,植物碱类抗癌药物局部冷敷会加重其毒性。
2.3 手术处理 一旦发生外渗且保守治疗失败而形成溃疡者,需请整形外科会诊,彻底清创或植皮整形术,保证肢体的功能和外观。
2.4 心理指导 向病人解释对药物外渗处理的重要性,要求病人积极配合治疗,解除思想压力,争取尽快恢复健康状态。
认真做好这些小的细节问题不仅可以提高护士自身的技术水平,而且可以增强病人对护士的信任度,使护理工作得以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