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隔离制度
一、各种无菌操作前洗手,或用0.04%过氧乙酸小毛巾擦手。
二、进行注射、换药、导尿、穿刺等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种无菌物品的放置处理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三、各类污染物品必须清洗干净,由供应室集中进行高压消毒。
四、治疗室、换药室每日1次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月作空气培养1次(分别于消毒前和消毒后采样)。
五、无菌治疗巾4小时更换1次。
六、换药碗、镊子及持物钳污染后,经过含氯制剂清洗干净,每日送供应室高压消毒。
七、无菌棉签入盒高压消毒,使用时用无菌镊子取出,用后与供应室交换。
八、静脉用无菌液体开启铝盖中心部位后使用不超过2小时,肌肉注射用无菌液体不超过24小时,完全去除铝盖的静脉用液体不超过2小时或反复开启使用不得超过3次。凡开启无菌液体必须注明日期、时间、具体用途。
九、治疗室明确区分无菌区、清洁区及相对污染区,消毒物品必须注有消毒日期及作用期限,包括敷料桶、消毒罐等各种物品。
十、体温计使用后甩至35℃以下,放入消毒液中浸泡,浸泡液每周二、五更换。
十一、碘酒、乙醇或碘伏消毒液瓶、无菌镊子罐每周高压消毒2次,消毒液每周二、五更换。
十二、便器每次用后清洗干净,并用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冲净备用,每周更换消毒液1次。有条件者应使用一次性便器。
十三、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措施,器械、被服及病室都要按常规严格消毒处理,敷料应焚烧后深埋。
十四、传染病人入院按常规隔离,疑为传染者应隔离观察。病区发生传染病时,及时会诊、转科或转院,病人转出后的病房及床单位应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十五、传染病人的种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严格按“二消毒一清洗”、“先消毒后排放”的原则进行处理。
十六、病人出院后应更换床单被套及枕套,晾晒棉絮、枕蕊及棉褥,床旁凳、床架、床头柜用含氯制剂擦拭。病员死亡或传染病人出院后,病室被、褥、枕芯用紫外线消毒暴晒或密闭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