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二、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三、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有紫外线照射消毒,消毒液喷雾等措施,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m 。
四、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应无菌保持24小时有效。
五、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内,消毒后送供应室统一处理。
六、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七、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浸泡在所不1/2-2/3处,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八、特殊感染、乙肝HbsAg(+)病人所用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应单独浸泡处理,实行“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