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交接班制度(护理)
一、晨间集体交班
由护士长主持,集体站立交接班,参加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严肃认真,思想集中,交接班护士应声音洪亮、口齿清楚,熟练地报告伤病员流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晨会中护士长可安排讲评、提问及讲课,布置当日工作重点及应注意改进的问题,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二、病人床旁交接班
(一)对危重、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
(二)对瘫痪、长期卧床、大小便失禁、皮肤异常病人严格床旁交接检查。
(三)对新入院病人检察院规介绍情况,检查处置是否及时、齐全、妥善。
三、物品器材交接班
对定位、定数放置的毒、麻、剧药品,注射器、体温计、血压计、手电筒等物品当面交清并登记签名,如数目不符必须查清原因、及时补充。
四、明确职责
凡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承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各班次要按时参加交接班。交班者对本班没有完成的各项治疗、处置、特殊检查及病情观察必须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按规定为下一班做好工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