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节《护士条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护士条例》今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护士条例》,特举办《护士条例》有奖知识竞赛,现将试题公布,望大家认真学习《护士条例》(详见本报5月8日25版),踊跃参与答题。
洛阳市卫生局 洛阳日报社
一、我国第一部《护士条例》从 开始实施。
1.2008年5月5日
2.2008年5月10日
3.2008年5月12日
二、《护士条例》实施的宗旨是
1.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2.为了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
3.为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三、《护士条例》所称的护士是指
1.护理人员
2. 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3.医技人员
四、 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1.人民政府 2.医院
3.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五、 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1.人民政府 2.医院
3.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 应当授予 称号1.优秀护士 2.优秀护理人员
3.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七、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
1.护士执业证书
2.医生执业证书
3.护理执业证书
八、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九、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年内提出。
1.五年 2.三年 3.一年
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 制定。
1.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
2.人民政府 3.医院
十一、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 年。
1.一年 2.两年 3.五年
十二、护士执业有 权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2.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3.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
4.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等。
十三、克扣护士工资的行为是
1.错误的 2.正确的
十四、护士的义务是
1.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2.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3.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4.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十五、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
1. 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2.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需要配备。
十六、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 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1.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2.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十七、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 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理工作。
1. 护士岗位 2.医护岗位 3.医生岗位
十八、护士培训应当注重 的应用
1.护理知识 2.新知识、新技术
3.医技知识
十九、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1.刑事责任2.行政责任3.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 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1.一年 2.两年 3.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