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护理学会护士守则(1973)
护士的基本任务有四方面:增进健康,预防
疾病,恢复健康和减轻痛苦。
全人类都需要护理工作。护理从本质上说就是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尊严和尊重人的权利。
不论国籍、种族、信仰、肤色、年龄、性别、政治或社会地位,一律不受限制。
护士对个人、家庭和社会提供卫生服务,并与有关的群体进行协作。
护士与人:护士的主要任务是向那些要求护理的人负责。
护士作护理时,要尊重个人的信仰、价值观和风俗习惯。
护士掌握由于病人对她信任而提供的情况,要注意保密。
护士与临床实践:护士个人执行的任务就是护理实践,必须坚持学习,做一个称职的护士。
护士要在特殊情况下仍保持高标准护理。
护士在接受或代行一项任务时,必须对自己的资格作出判断。
护士在作为一种职业力量起作用时,个人行动必须时刻保持能反映职业荣誉的标准。
护士与社会:护士们要和其他公民一起分担任务,发起并支持满足公众的卫生和社会需要的行动。
护士与其共事的成员:护士在护理及其它方面,应与共事的成员保持合作共事关系。
当护理工作受到共事成员或任何其他人威胁的时候,护士要采取适当措施保卫个人。
护士与职业:在护理工作与护理教育中心,在决定或补充某些理想的标准时,护士起主要作用。
在培养职业知识核心方面,护士起积极作用。
护士通过职业社团,参与建立和保持护理工作中公平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