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0年国际护士节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庆祝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继承和发扬护理前辈们爱岗敬业的优良传统,展现当代护士风采,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我省
护理领域文化和精神建设,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使之更好地为广大老百姓服务,陕西省卫生厅和陕西省护理学会决定于护士节前夕举行主题为“用奉献浇灌生命,让青春永远绽放”的歌咏比赛。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 大赛组织机构:
名誉主席:刘少明
主席:黄立勋 刘元琳
组织委员会主席:陈学文
执行主席:赵 岚
评审委员会主席:张茹英 李武平
评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富春 车文芳 付菊芳
组织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 涛 马 莉 王平侠 尹亚丽 宁亚利 安丽娜
大赛秘书长:
大赛秘书:张 瑜 郭 艳
二、比赛时间:
三、比赛地点:西安曲江宾馆(西安市雁塔南路6号)
四、参赛对象:陕西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单位、陕西省护理学会会员单位(西安地区范围内)。
五、参赛方式:由各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参赛队人数不低于50人。
六、参赛歌曲与伴奏:每个参赛队唱两首歌曲,分别为必唱曲目和选唱曲目。必唱曲目为《中国护士之歌》,选唱曲目由各单位自定。每个参赛队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此次比赛原则上不设乐队,均为音响伴奏。参赛单位如有特殊伴奏要求,一律自行解决。
七、比赛方式:只进行一场比赛,由各单位抽签决定出场顺序,评委现场打分,依照得分高低确定名次。
八、奖项设置:设歌咏比赛奖和优秀组织奖和优胜奖三种奖项。
(一)歌咏比赛奖: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颁发歌咏比赛奖奖牌。
(二)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6个,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三)优胜奖:除比赛奖和优秀组织奖以外的所有单位参赛队,颁发优胜奖奖牌。
九、评分标准和评奖方式:
(一)歌咏比赛奖评分标准和评奖方式
1、 歌咏比赛奖评分标准:(10分)
(1)参赛曲目内容健康向上,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南丁格尔精神,歌唱美好生活等,具有较高的思想性。(2分)
(2)尊重原谱,不走音、不跑调,与音响伴奏协调统一,咬字吐字清晰、准确。(3分)
(3)服装队形整齐统一。(1分)
(4)演唱形式丰富多样,富有创新性和艺术性。(2分)
(5)指挥手势准确,富有启发性和表现力,仪表大方得体。(1分)
(6) 参赛队员精神饱满、富有激情。(1分)
2、 歌咏比赛评奖方式:
评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参赛队打分,现场公开亮分。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计算平均值(小数点后四位)即为该队得分。
(二)组织奖评分标准和评奖方式
1、组织奖评选标准:(10分)
(1)组织得力,动员情况好,参与面广,前期准备工作充足,参赛人数符合比赛要求。(4分)
(2)参赛队员和观众方队服从指挥,纪律良好,按时参加比赛。(4分)
(3)参赛队员精神饱满,积极热情。(2分)
2、优秀组织奖评奖方式:
评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歌唱比赛结束后,根据现场的表现为参赛队打分,然后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十、其他事宜:
1、各有关单位若有意参赛,请于
电话:87333901,联系人:
2、护理学会负责为各单位制作、发放必唱曲目《中国护士之歌》光盘,选唱曲目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制作伴奏光盘。各参赛单位务必于
3、比赛舞台设3排级差(含舞台地面),每排台阶长约
4、比赛过程中,所有参赛单位提前2个节目候场。由上场门上,下场门下,做到快、静、齐。
5、各参赛单位可组织观众方队观看演出,但必须服从主办单位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提前半小时进场,按照规定座区就座,比赛结束后方可退场。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由于本次比赛参加单位和人数众多,主办单位不能提供统一食宿安排,请各参赛单位根据本队实际情况自行解决食宿问题,并注意饮食及交通安全。
7、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 陕西省护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