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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送审片全集55集外泄 背后的内幕比电视剧还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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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受关注,行政处罚被指无力

  在观众追热播剧的同时,版权保护问题也如影随形。有专家认为,电视剧的权利人是制片方,“送审样片”播出侵权与否,关键在于是否经过制片方同意。

  “未经制片方同意擅自公开播放电视剧集,这一行为就侵犯了制片方的网络信息传播权,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同时表示,“送审样片”因未取得电视剧许可,如果是播出方自己授权其他平台播出,也违反了电视剧播出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不过,刘春田认为,针对盗版等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因缺乏强制措施,基本上是无力的。

  “这一行为性质恶劣,应引起行业关注,希望引起版权保护部门高度重视,形成共识,以此为契机彻查违法行为。”李学政透露,出品方将于近日专门召开打击盗版行为的发布会,“我要像剧中王文革一样出面维护合法权益。”

  李学政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如果对这次光天化日下的盗版事件不能充分打击,不仅会严重伤害该剧相关方的利益,更严重影响行业信心。

  前述《重庆晨报》的报道还指出,《人民的名义》剧集遭遇泄露后,一些盗版商贩趁机在朋友圈微博兜售视频资源。有淘宝店主曾公开售卖《人民的名义》视频资源,价格最高达20元。

  而在微信朋友圈,澎湃新闻记者也见到有人在各大群里分享“送审样片”。刘春田认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未经许可的观看行为也涉及侵权。

  赵占领则表达了不同意见,“网友观看的行为应该不涉及法律问题,只要不传播即可”,但“如果是将影片进行售卖等非法经营,牟利达到一定数额,或涉嫌触犯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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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著作权罪: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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