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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造谣和郑爽恋爱 高晓松告赢营销号获赔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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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伊能静告营销号一案被判胜诉,并获赔15万元,令网友们大声叫好。如今,部分营销号已成为了网络毒瘤,许多明星也开始忍无可忍,开始将他们告上法庭。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高晓松诉微梦创科公司、王威威(微博:王小呆V)、邵静静(微博:八卦壹姐V)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向原告高晓松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123568元。至此,微博大V造谣高晓松与郑爽恋爱一事终于划上句号。

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威威(微博:王小呆V)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并向高晓松支付50000元精神抚慰金及5000元公证费、20000万元律师费,1450元案件受理费。

判决邵静静连续连续十五日发布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及公证费6390元,律师费20000元,案件受理费728元,共计47118元。

造谣、辱骂明星艺人现已成为营销号们缺少不了的生存手段,但无形中却给别人带来了精神及利益上的损害。小编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艺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净化网络环境,将那些营销号们消灭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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