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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照麻醉后恢复室记录单进行各项检测内容的记录,对于恢复缓慢者应进行治疗,如残余肌松药或麻醉性镇痛药的拮抗等。病情发生变化或不稳定时,须及时处理并记录,如遇病人病情发生重大变化,在进行初步处理的同时应该立即通知实施麻醉医生或科主任共同处理,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处理。
9、当病人达到转出标准后或需要送往ICU继续治疗,应详细记录各种检查结果。将病人及所有病历记录送到普通病房或ICU。
三、拔管指征
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
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T型管通气10分钟试验表明,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恢复,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肌力完全恢复。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给予吸氧,吸引气管导管内、口腔内和咽部异物;拔管前正压通气、面罩给氧,监测SpO2,估计是否有气道梗阻或通气不足的征象。
四、病人离室指征
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术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10s以上。
2、呼吸系统标准。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喇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30/min,能自行咳嗽,排除呼吸道分泌物,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高于70mmHg,或SpO2高于95%。
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的±20%并稳定30min以上;心律正常,ECG地ST-T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
4、椎管内麻醉后,呼吸循环稳定,麻醉平面在T6以下;超过最后一次麻醉加药1小时;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不须用升压药。
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性出血等。
五、病人的转运
转运途中,应由值班护士或医生护送患者返回原病房。并向病房值班护士或医师详细交代病情,并移交病历,包括监护与治疗记录。在转运途中经常发生患者躁动、恶心呕吐、呼吸抑制、患者坠床等,另外有可能出现电梯停电或出现故障、转运车损坏等意外情况。护送人员均应考虑到并及时处理,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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