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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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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12test
时间:
2008-12-21 19:07:00
标题:
南宁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08]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南宁市考点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提出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8年12月17日~2009年1月7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cn
)进行报名并打印申报表。今年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和其他专业类别的网报窗口是分开的,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后对应进行填报。
照片采用本人近期免冠1寸或小2寸的白色背景数码照片电子版,不得使用生活照、摄像头所摄照片;除军人外不得着制式服装,女性不得着背带式服装。
考生打印出申报表后上网修改了信息或照片的,验证码会改变必须再次打印申报表,否则验证码不对造成无法确认,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7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我市考生报名情况,具体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一)12月31日前送审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六城区、经开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民营医院、个体诊所。
(二)六县卫生局送审时间:1月4日上午上林县,下午马山县;1月5日横县;1月6日上午隆安县,下午武鸣县;1月7日宾阳县。
各单位请于以上时间到南宁市卫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街5号卫生大厦7楼,联系电话:2630909)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考试费用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和《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按科收费及费用分配的通知》(桂卫职考办〔2003〕2号)执行,报考初级资格考试费50元/科,中级资格考试费70元/科。
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卫生信息网(
http://www.nnws.gov.cn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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