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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各种药敏试验间隔重做时间的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DeclanLim    时间: 2012-2-25 10:37:16     标题: 关于各种药敏试验间隔重做时间的讨论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很多药物需要进行药敏试验后方可以使用,而由于某种原因患者间隔了一定的时间后需要再次使用。
至于间隔多长时间可以免试呢?现在各医院的要求不同,教科书上是72小时(3天),但是有的医院或厂家要求是24小时。
在这里我们讨论一下各自医院的要求和间隔时间的依据及原因。
谢谢各位老师!
作者: 哈代    时间: 2012-2-28 09:03:02

我们医院执行是72小时的办法。但是,象糜蛋白皮试我们就是按照药品的说明去做。
作者: 白云飘    时间: 2012-2-28 21:20:36

我们执行的是3天 超过三天就要重新做皮试了
作者: 清忧草    时间: 2012-2-29 10:34:47

我们执行的是3天 超过三天就要重新做皮试了
作者: 林德琼    时间: 2012-2-29 16:36:56

我们执行的是3天 超过三天就要重新做皮试了
作者: sunny1219    时间: 2012-3-25 20:30:24

我们院一般住院的是72小时,不过有些医生是停了一天也要求做,门诊是24小时
作者: 欣欣向荣168    时间: 2012-4-12 21:57:39

24小时,没依据,是规定。
作者: cjy    时间: 2012-6-4 10:22:46

林德琼 发表于 2012-2-29 16:36
我们执行的是3天 超过三天就要重新做皮试了

我们执行的是3天 超过三天就要重新做皮试了
作者: cjy    时间: 2012-6-4 10:23:18

sunny1219 发表于 2012-3-25 20:30
我们院一般住院的是72小时,不过有些医生是停了一天也要求做,门诊是24小时

我们执行的是3天 超过三天就要重新做皮试了
作者: 梅-子    时间: 2012-6-13 10:26:05

我们医院也是三天,可前阵子在一家三甲医院进修时他们的皮试结果却是允许一周内有效的,何况还说执行已经很久了,所以疑问中、、、
作者: 惜缘    时间: 2012-6-13 10:40:30

首先按药品说明书执行,药品说明书上未特别说明的按教科书执行,至于其他均无参考价值,也无法律效力
作者: 2426452855    时间: 2014-7-3 20:31:55

我们医院执行24小时的。教科书是3天。
作者: 武陵源    时间: 2014-7-4 08:49:33

意思是药品说明书比教科书更具有优先的法律效力,临床工作中首先参照的是药品说明书吗!
作者: tiroler3b    时间: 2014-8-4 14:11:35

国外几乎不做药敏试验 试验。
作者: 2254263897    时间: 2014-11-22 19:24:32

我们医院是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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