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重病医学会(The Society of Critical Care Meiden SCCM)根据危重病人的病情轻重制定出合理的收治指南
转入标准
• 病人需要加强治疗(第一优先权)应该优先于病人需要监护(第二优先权)和终末病人或预后恢复差的危重病人(第三优先权)。
• 无论如何,当确定转入优先权时,必须事先客观的测定其疾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
第一优先权病人(Priority I Patients)
• 此组为危重的不稳定的患者并需要如:呼吸机支持,持续血管活性药物的输注等加强治疗(心胸外科术后病人或者感染中毒性休克)
• 它也许适用于某些单位发展特殊转入标准(不同程度的低氧血症,低于某特殊血压标准低血压等)
• 第一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超过接受治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