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权力和职责是有区别的。联邦政府不负责护士执照的颁发,也没有各州之间通用的执照,每个州有该州特定的护士法律条例,由该州护士局(State Board of Nursing)执行该州护士的政策和管理。对注册护士的执照考试而言,从接受报名,学历与工作经历的要求,护士资格的审核,通过考试后护士执照的颁发,以及对其颁发执照持有人的查询,到而后每两年执照的更新,或其他州RN执照的换发等,都属于该州政府护士局的管辖范围。
2、全国护士局联合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of State Board of Nursing)
各州护士局为了统一全美国的护士水平,也为避免各州分别举办不同的执照考试,以及不同州之间执照换发的困扰,因此共同组织了一个“全国护士局联合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of State Board of Nursing,简称“NCSBN”。从1987年起,统一举办“全国联合委员会注册护士执照考试”National Council Licensure Examination for Registered Nurses,简称“NCLEX-RN”。要取得注册护士护照,首先须向该州护士局申请执照考试(Licensure Examination)资格,经审核批准后,再向“全国护士局联合委员会”报名参加“注册护士执照考试(NCLEX-RN)”。通过考试后,才能拿到该州颁发的注册护士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