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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血压急症院前急救 [打印本页]

作者: pmyljt    时间: 2008-12-25 23:01:56     标题: 高血压急症院前急救

高血压急症院前急救
高血压急症

    指高血压病人由于情绪波动、过度疲劳等因素,脑循环自身调节失调,外周小动脉暂时性强烈痉挛,血压急剧增高,导致心、脑、肾等靶器官进行性损害等一系列表现。

  诊断依据:

  1.可能有高血压、肾炎、妊娠中毒等病史。

  2.临床症状多样化,患者有突然出现剧烈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悸、烦躁不安、视力模糊、皮肤潮红、发热等症状甚至昏迷、抽搐,也有出现心悸、呼吸困难、急性左心衰、肺水肿、半身麻木、偏瘫、失语等症状。

  3.血压急剧上升,收缩压超过26kPa(200mmHg)或舒张压超过17。3kPa(130mmHg)。

  救治原则:

  在院前急救时以稳定病情,及时转送医院为基本目标。高血压急症院前只处理症状(如高血压脑病症状),不处理原发病。

  1.安慰患者及其家属,使其情绪稳定。必要时给予地西泮(安定)等。

  2.吸氧。严密监测意识、瞳孔、生命体征等变化,保持呼吸道通畅。

  3.控制血压:院前的条件有限,时间短暂,对不伴有其他合并症、疾病的可使用缓和的降压药品。但血压降低不宜过快,使血压逐渐降低至160/90mmHg上下。可选择硝苯吡啶片舌下含服,硝酸甘油或硝普钠静脉滴注。

  4.降低颅内压:伴脑水肿者,可用20%甘露醇静脉滴注,或呋塞米、地塞米松静注,以上药物可配合使用。

  5.控制抽搐等症状,选用苯巴比妥、地西泮等。  

  转送注意事项:

  1、监测心电图及生命体征。

  2、途中给氧。
作者: Green-grass    时间: 2009-2-24 22:59:27

对不伴有其他合并症、疾病的可使用缓和的降压药品。但血压降低不宜过快,使血压逐渐降低至160/90mmHg上下。可选择硝苯吡啶片舌下含服,硝酸甘油或硝普钠静脉滴注。


除非危险程度很高的高血压,现在专家们已经不推荐舌下含化“硝苯吡啶片”降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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