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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绍兴第二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4届护理专业毕业生)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万行招聘网    时间: 2014-1-6 15:10:21     标题: 浙江绍兴第二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4届护理专业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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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第二医院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4届护理专业毕业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全部为护士岗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事业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进编,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1.学历: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护理专业、护理学专业;
   3.户籍:不限。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现场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具体实施,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指导、监督。
   1.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7日,请考生自行下载《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填写信息后于 1月7日前将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sxeyrsk123@163.comsx88053898@163.com(联系电话0575-88055028,88053898)。
   2.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14年1月9日上午8:30-10:30;
   地点:绍兴第二医院行政楼四楼学术报告厅(浙江绍兴越城区延安路123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已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3.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时间:2014年1月9日中午12:00-下午14:00,地点:绍兴第二医院行政楼四楼学术报告厅;面试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通知。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加护理专业知识,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招聘比例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按1:3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的酌情按1:2比例开考。
   5.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安排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6.考察

  考察工作由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并给出考察结论。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7.聘用
   现场招聘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当场发给拟录用人员《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拟录用通知书》,并告知考生于2014年7月31日持本通知书到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人事科报到,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聘用后在本市柯桥区卫生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必须与招考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报考条件中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报考条件有专业名称还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则按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确定。
   4.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5.报 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柯桥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6.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8.其它未尽事宜,可在网上或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75-84121117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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