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1、 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 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需重复 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 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抢救用药需保留用过的空安瓶,待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弃去。
4、 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书面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流程:
患者发生急危重症需立即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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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下达口头临时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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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听后复诵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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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护士均确认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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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行医嘱,并保留给药的空安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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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结束后医生及时补记书面医嘱,空安瓶两人核对无误后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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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及时补签书面医嘱 谢谢老师,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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